宋朝离婚的“七出”
在宋朝,离婚可不是你想离就能离的。那时候有个规矩叫“七出”,听起来像是七个出口,其实是指七种情况下丈夫可以休妻。这“七出”包括:不孝、无子、淫乱、嫉妒、有恶疾、多言、窃盗。简单来说,如果你是个话痨或者偷了家里的钱,老公就有理由把你扫地出门。不过,别以为这规矩对女性完全不公平,还有个“三不去”呢,比如你嫁过去时家里穷,后来发了财,或者你为公婆守孝三年了,这些情况下老公就不能随便休你。
离婚手续不简单
想在宋朝离婚?准备好走流程吧!首先得写个“休书”,这可不是随便写写就行,得有证人签字画押。然后还得去官府登记备案,不然就算私自离婚。官府会审查你们的理由是否符合“七出”或“三不去”的规定。如果理由正当,官府会批准离婚;如果不正当,那就继续凑合过吧。而且别忘了,离婚后女方得回娘家或者另找地方住,不能赖在前夫家里。
离婚后的生活
离婚后的生活对女性来说可不容易。那时候女性地位不高,离婚后很难再嫁出去。就算再嫁了,也可能被视为二婚女而受到歧视。所以很多女性宁愿忍气吞声也不愿意走这条路。不过也有例外情况:如果女方家境好或者有才艺名声在外(比如李清照那样的才女)就有可能找到更好的归宿。但总体来说还是男权社会嘛!所以各位姐妹们要珍惜现在的自由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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